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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点讯息:新华联: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

2023-04-25 23:32:41 来源:证券之星

股票代码:000620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票简称:新华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32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三次提示性公告

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分别于 2023 年 4 月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公告编号:2023-027)

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》

及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》(公告编

号:2023-030)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3 年修订)》9.3.2 条的

相关规定,现披露第三次提示性公告。

   一、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

《2022 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21),预计 2022 年度期末净

资产为-70,500 万元至-74,900 万元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3

年修订)》9.3.1 条的相关规定,若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

净资产为负值,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,其

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。若公司 2022 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,在 2022 年

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(股票简称前冠以“*ST”

字样)。

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》,拟以公司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

乏清偿能力,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,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法院”)

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,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具体内容详

见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4 月 19 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上的

《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25)。

 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3 年修订)》9.4.1 条的相关规定,

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,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

警示。

  二、相关风险提示

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3 年修订)》9.3.1 条的相关规定,若公司 2022

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,在 2022 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

险警示(股票简称前冠以“*ST”字样);

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 2022 年年度报告为准。若公司 2022

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,公司将在披露 2022 年度报告同时,披露公司股票交

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。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,自复牌之日起,

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;

  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,法院能否决定公司

进行预重整,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,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

性;

  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,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

风险。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,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,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

的信息披露媒体为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网

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,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

准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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